中国电建(60166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原标题: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信永中和、天健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由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天健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拟续聘立信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信永中和、天健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立信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立信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30万元,支付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21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益龙,权益合伙人,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14年,曾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4年度审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益龙于202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旭,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9年,曾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旭于202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行,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16年,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年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益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信永中和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数量为383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3、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信永中和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三)天健
1、基本信息
天健始建于2011年7月,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3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3次,行政处罚15次,自律监管措施42次,纪律处分23次,涉及人员11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天健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47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经审议,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信永中和、天健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由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天健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拟续聘立信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信永中和、天健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立信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立信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30万元,支付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21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益龙,权益合伙人,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14年,曾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4年度审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益龙于202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旭,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9年,曾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旭于202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行,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业务超过16年,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年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益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信永中和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数量为383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3、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信永中和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三)天健
1、基本信息
天健始建于2011年7月,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3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3次,行政处罚15次,自律监管措施42次,纪律处分23次,涉及人员11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天健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47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经审议,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